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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三类主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对比分析
来源 Source:昆明麦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Date:2020-04-25        点击 Hits:5677

 

国内三类主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对比分析

 董耀平 邕城金事

作者:董耀平 

编辑:勤劳的二象

 

受我国经济转型与传统商业性融资担保体系失衡的影响,国家多次出台政策,大力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经过多年的探索,国内出现了一批典型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模式,总结起来,共有以下三种:


一、“台州模式”

为破解台州小微企业担保难、融资贵难题,化解担保链、互保圈风险,2014年,台州市在借鉴台湾经验的基础上,成立了大陆首个信保基金——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台州信保基金),基金主要为台州市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定位为政策性、非盈利性的担保平台,目前在台州6各个县区均建立了分支机构。

(一)资金来源:由政府出资和金融机构、其他组织捐资组成,两者出捐资比例为4:1。信保基金初创设立5亿元,其中政府出资4亿元,市区两级金融机构捐资1亿元;远期视基金运行情况、地方可用财力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逐年追加做大基金规模。目前已到位资金9.778亿元,其中政府出资7.85亿元。

(二)法人治理结构:台州信保基金设立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理事会负责制定基金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等,并设信保审核委员会。信保基金运行中心(机构性质为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作为基金委托运行机构,受理事会领导和监督,负责信保基金的运行、担保审核、风险管控、风险代偿、债务追讨等。

(三)风险控制机制:在单笔业务风险代偿上,信保基金和捐资银行一般采取8:2的比例承担风险,与非捐资行一般采取 6.5:3.5的比例承担风险。信保基金代偿比例可根据银行风控及信保不良状况进行适度调整。

在总量业务风险控制上,对单家银行、单个区域实行风险总量控制,即累计代偿额超过捐资额或出资额50%以上时,启动银行再捐资或区域再出资。

(四)业务规则

1.服务对象:主要为台州市域范围内的优质成长型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股东及个体工商户,由合作银行推荐,市、区两级经信、科技、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推荐。

2.担保额度:信保基金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小微企业股东及个体工商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农户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贷款授信银行不超过4家。

3.担保费用与担保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为12个月,信保基金的综合平均担保费率为年0.75%,同时还要求贷款银行为信保基金担保的客户融资提供优惠利率,捐资行贷款年化利率控制在8.5%以内,非捐资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年化6.5%,且不得附加收取额外费用或增加抵押、第三方担保(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担保除外)。对于创业担保、小微板、“500 精英”等政策鼓励支持的客户群体,一定额度内免审查、免担保费并享受政策贴息。

4.申请途径:有间接保证和直接保证两种方式。间接保证由贷款银行协助借款人向运行中心申请基金担保,运行中心审核同意担保后,银行发放贷款。直接保证由借款人向运行中心申请,运行中心审核同意后,借款人持运行中心承诺书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核同意后发放贷款。


二、“佛山模式”

在不改变原有商业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基础上,2019年11月27日,佛山通过与商业性担保公司、贷款银行达成业务合作,由佛山市财政局牵头设立了佛山市融资担保基金,基金是由佛山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并主要服务于佛山中小微企业的市级再担保基金。2020年2月29日,佛山市融资担保基金与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公司、光大银行佛山分行合作的首批业务(2家小微企业,600万)实现落地。

(一)资金来源:由佛山市财政出资,担保基金起始规模为3亿元,视业务开展情况逐步增加,上不封顶,准入担保基金再担保的融资担保业务首期规模争取达到100亿元。

(二)合作模式:采用“一机构一项目”以及“机构准入制”的方式运作,即基金与各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制定个性化项目,形成产品投放市场。

(三)风险分担机制:当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各机构代偿比例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广东再担保公司:佛山市融资担保基金:合作融资担保机构:合作贷款机构=20%:20%:20%:30%:10%;当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超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扶持范围的,各机构代偿比例为佛山市融资担保基金:(合作融资担保机构+合作贷款机构)=40%:60%。

(四)业务规则

1.扶持对象:担保基金的扶持对象为佛山市民营中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等市场主体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扶持科技类、优质技改类、知识产权类、涉农类、珠西装备制造类企业。

2.担保额度:单个企业融资担保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1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贷款总额放宽到最高2000万元,其中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业务占比要达到50%以上。

3.担保期限与担保费用:担保基金的融资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担保机构收取不超过2%担保费,贷款机构的贷款利率不超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简称LPR)加150个基点,基金再担保业务收费最高为0.5%。


三、“广西4321模式”

广西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于2016年底开始在全区各地市搭建,主要是通过成立专门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来予以落实。以南宁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例,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是一家为构建“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关系、专注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公司由南宁金融集团受托管理。

(一)资金来源:实行公司化运作,通过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目前市国资委(36%)、广西再担保公司(10%)、15个县区财政部门及开发区(2%或4%)均已实缴出资,达到了既定的注册资本金规模。

(二)合作方式:小微担保公司主要通过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同佛山一样,也有直接申请与间接申请两种方式。同时,自治区政府也积极鼓励支持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或与政策性担保公司开展合作。

(三)风险分摊机制:目前,未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的担保项目,当业务发生风险代偿时,小微担保公司承担40%,广西再担保公司承担30%,合作金融机构承担20%,原应由业务发生地设区市或县(区)、开发区财政承担的10%改为对该业务的奖补;

符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条件的“4321”业务,改以“4222”模式,即业务发生风险代偿时,小微担保公司分担40%、广西再担保公司分担20%、合作金融机构分担20%、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分担20%。

(四)业务规则

1.扶持对象: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

2.担保额度: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开展的贷款担保业务,单户在保余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含),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含);单户贷款担保额5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累计担保户数占年度累计贷款担保户数比例不少于60%,单户贷款担保额500万元以下(含)的贷款担保在保余额占年末贷款担保在保余额比例不少于60%。

3.担保期限与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对于担保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担保公司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含交广西再担保公司的再担保费)不得高于1%,广西再担保有限公司收取的年化再担保费率(含交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费)不得高于0.2%;对于担保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上述担保费率分别为1.5%、0.5%。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单笔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30%,其他金融机构则不超过50%。


四、三类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比较

对比上述三类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可以发现:

(一)运作模式上,“台州模式”的管理机构是事业单位,属于政府运作模式;“佛山模式”的受托管理机构是佛山金控公司,为半市场化运作;而“广西4321模式”则设立专门的公益性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上述模式各有优劣,政府运作模式的公信力更强,与银行的地位落差小。

(二)资金来源上,“台州模式”与“广西4321模式”都建立了多级政府出资机制,而且相对于其他两种模式,“台州模式”还建立了银行捐资机制,其含有20%的银行捐资,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利益捆绑,可以有效提高银行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的积极性。

(三)去担保上,“台州模式”实现了信用担保,增信作用明显,而“佛山模式”因为是以再担保为核心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仍保持原有反担保现状,“广西4321模式”在倡导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要求,提高信用与保证类担保占比。

(四)业务定位上,“台州模式”更具公益性,更加注重扶微扶小,企业担保费用更低,甚至免担保费;“广西4321模式”、“佛山模式”依次次之。这种差异与各地的经济环境息息相关,如民营企业占比、传统融资担保公司实力等。

(五)覆盖面上,“台州模式”与“广西4321模式”均是另行搭建全新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形成了二元担保体系,而“佛山模式”则是通过再担保基金嫁接原有的商业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更多的担保公司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当然,“广西4321模式”也逐渐在引导鼓励商业性担保公司(特别是国有到公司)开展“4321”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

(六)风险分摊比例上,“台州模式”与“广西4321模式”相对比较固定,前者因银行捐资与否,形成了差异化的分摊比例;后者则因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与否,形成了两种固定的分摊比例。“佛山模式”在这方面显得比较灵活,根据合作机构的个性化项目确定分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