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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李维安:加快公司治理转型,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中国公司治理的模式与演进
2019年10月19日,“中国管理学70年”学术研讨会暨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上海市召开。南开大学讲席教授、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李维安教授出席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
■李维安教授做《中国公司治理的模式与演进》主题发言
李维安教授在发言中指出,伴随着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改革发展实践,我国管理学的发展也走过了70年不平凡的岁月。在此背景下,通过系统梳理管理学发展过程,总结管理学发展的经验和启示,可以为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管理学科的创新发展凝聚共识。
从实践与学术演进视角,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公司治理发展可以分为5个重要阶段,即:前公司治理(1949年-1977年)、公司治理萌芽(1978年-1992年)、公司治理起步(1993年-1999年)、公司治理发展(2000年-2012年)和公司治理完善(2013年至今)。李维安教授指出,中国公司治理改革发展的历程,也是公司治理转型的历程。
“1949-1977年,国内经济建设刚刚起步,面对物资匮乏、供应紧张的特殊情况,如何提高有限资源的配置效率是政府最为关心的事。为此,政府找到了直接管理企业的模式。政府直接管理企业实行‘国有国营’,实际上是典型的‘行政型治理模式’”。经营目标行政化、资源配置行政化和高管任免行政化是行政型治理的突出特征。行政型治理模式下公司治理行为的行政化问题严重,突出表现为“内部治理外部化、外部治理内部化”。
李维安教授回顾中国公司治理发展历程时指出,受历史文化、实践背景等的影响,我国公司治理模式演进具有典型的阶段性。中国所推行的改革呈现明显的渐进式特征,因此在公司由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型的过程中,受路径依赖的影响,行政型治理水平的弱化和经济型治理水平的提升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使得当前中国公司治理呈现出一种“行政型治理与经济型治理相互交织并存的状态,即行政经济型治理”。
所谓行政经济型治理就是将两类治理规则机械相加,本质上是“行政型治理与经济型治理间关系的错配”。该模式下,企业经营目标上,既有经济型目标又有超出一般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目标,企业异化为多重目标的类行政组织;资源配置上,既有市场化资源配置,同时又具有各类隐性超额补贴,政策扭曲易导致资源误配;高管身份上,国有企业高管既是经济人也是行政人,加重其高管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种治理模式的磨合和摩擦,形塑公司治理主体行为取向,弱化公司治理有效性并成为诱发各类公司治理风险的根本原因”。
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沿着由计划经济向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而不断前进,也正是在这一改革方向指引下,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在微观经济组织层面,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其核心在于“实现由企业形态下行政型治理模式向公司形态下经济型治理模式转型。即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需要市场经济下的经济型治理与之匹配,需要市场化配置资源、经济化经营目标,在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前提下完善公司的内外部治理机制,并实现由‘权力制衡’向‘决策科学’的转变”。
总之,演进中的中国公司治理在这一转型主线下“行政型治理度”不断弱化,“经济型治理度”不断强化。两种治理模式共存。当前,基于这一主线推动公司治理深化改革,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厘清行政型治理和经济型治理之间的关系,明确由行政型治理向经济型治理转型的改革目标,实现由“强行政型治理,弱经济型治理”向“弱行政型治理,强经济型治理”的转型;另一方面,应以“多元化”公司治理思维为统领,在治理层面协调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金融、绿色供应链等各方主体的绿色行为,进一步通过创新技术、方法和模式促进高质量和高效益的经济发展,推动公司绿色治理转型。